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清华、北大、人大等著名高校援建,是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唯一一所伴随深圳经济特区成长起来的综合性大学。建校41年,深圳大学与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连续多年进入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是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现有27个学院,涵盖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1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等4个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
经学校研究,现启动深圳大学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竭诚欢迎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积极申报。
一、聘用岗位及待遇
本年度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深圳大学2024年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全年长期有效,计划表将根据招聘进度定期更新。
附件1:深圳大学2024年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条件 |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
1 | 教育学部 |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专任教师 | 35岁以下(含) | 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课程与教学论 |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教育学部 | 高等教育学专业专任教师 | 35岁以下(含) | 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高等教育学 |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4.参与过教育政策规划研制工作者优先。 |
本年度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预聘-长聘管理制度,部分岗位实行全职授课教师管理制度,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百人计划”教师岗位,详见招聘公告***info/1139/***。
预聘-长聘制教师薪酬待遇如下:
1.实行年薪制,根据应聘者的经历及业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纳入学校人才项目培养,享受相应待遇,具体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受聘深圳大学“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者,可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奖励。
3.住房政策:可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租金优惠。符合条件者,可以享受深圳市人才房政策,具体以政府最终发布为准。
4.教育配套: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下辖4所中学、4所小学和3所幼儿园,有效保障教职工子女就学。
5.医疗保健:下设2所三甲综合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和附属华南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6.员工关怀:学校提供体育专项经费,校内运动设施免费使用;年度健康体检;就餐补贴。
二、应聘者条件及要求
1.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规定的岗位条件。
2.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应聘者与本校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者,需如实申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长期有效,学校定期审议。
2.报名方式: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平台(网址:***,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使用邮箱注册账号,收到激活邮件并激活。登录系统后点击“普通教师招聘”,选择“招聘计划”(含百人计划、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在招聘岗位页面可以查看岗位详细信息,选中拟聘岗位,点击“申请岗位”,完善简历信息后提交。每位应聘者最多可以申请三个岗位。具体报名方式请参看《教职工招聘系统操作手册(应聘者)》(附件2)。
四、单位面试
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素质。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议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学校提出建议引进教师名单,学校审议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将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拟录用人员协商到岗时间。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胡老师、王老师;咨询电话:0755-26534449、0755-86938296。
教育学部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0755-2653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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