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详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将下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renshi@***。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17时截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如有);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论文、项目成果等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应聘者资历条件及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五、考试考核
(一)资格初审及初筛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应聘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成专家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里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论文、项目等业绩、所获奖励奖项等材料,按照拟聘人数3倍择优筛选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环节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
学校组织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人员内,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未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规定的报名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者有直接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报名咨询电话:0755-26019490
(八)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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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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