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59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报考(年龄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5.职业资格
报考教研员、班主任、配班教师、机动教师的考生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如另有规定在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导致未能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时间:2022年11月17日17:00至11月28日17:00。
(二)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及完成材料上传工作。
(三)须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扫描电子版供查验。
1.报名表(附件3,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后由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已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以上材料中文翻译件;
5.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本科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报考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与面谈
(一)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
招考幼儿园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结合岗位特点及用人需求,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且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将在资格初审与面谈结束后在福田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初审及面谈。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
2.在资格初审与面谈环节,招考单位可统筹报名考生综合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对考生进行调剂安排。
3.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或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后续面试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在“福田教育网(***)”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明确,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教育网:***
(九)咨询电话:0755-829183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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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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