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资力量,提升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20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定于2022年2月公开选聘教师岗位18个,拟聘25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二)岗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5周岁以下(即1976年2月10日之后出生)。
(三)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1.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2.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3. 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 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5. 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6.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四)其他要求
1. 以上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至2022年2月10日。
2. 符合人才紧缺岗位目录的岗位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
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http://120.79.73.84:8888/teacher(推荐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
报名时间: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25日。
(二)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需贴照片并签名);
2.个人简历及近照一张;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任职聘任经历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职称聘任等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扫描件。
报名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材料复审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由招聘学校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由招聘学校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含心理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围体检人选。
(四)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将在市、区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组织的前提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微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联系人:
李老师0755-89951289;
吴老师0755-89958129。
(七)本公告由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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